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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校团委通知,为活跃高校校园文化,引导大学生改变“宅男”化、“宅女”化的生活方式,走到户外,发现阳光之美,感受幸福广东,通过“随手拍”的相片、视频记录身边的幸福事,定格幸福的瞬间,以不同视角反映建设幸福广东的成果,展现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青春风貌,根据《关于举办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校团委现将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幸福广东,随拍印记”微摄影(微电影)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幸福广东,随拍印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公司
承办单位:共青团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
官方媒体支持单位:腾讯网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四、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
(1)2011年11月25日12:00前参赛者将报名表(见附件)和参赛作品的电子版保存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命名为:参赛者姓名+学院名称+参赛类别),发送到组织部公邮:felczuzhibu@163.com。
(2)请将报名表及作品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盘,并于盘面标注好:参赛者姓名+学院名称+参赛类别+光盘内容的参赛作品,于2011年11月25日(周五)12:00前,交给组织部部长黎妙芳。
2.评审阶段: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1月30日,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每类作品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和单项奖若干。
五、比赛类别及要求:
(一)微电影
时长为5—15分钟,故事情景类、创意视频及动画类、歌曲类均可。
(二)微摄影
参赛作品需命名,作品名视为参赛作品的一部分。同时附拍摄环境和图片背后的故事,字数100字以内。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作品图片像素要求在800万以上。
备注:2011年暑期开展的“党史青春路”广东大中专学生寻访采风活动——“百部红色微电影”作品可参与此次大赛评选。
六、参赛资格:
(一)大赛面向广东省内在校大学生公开征集参赛作品,提交作品为本人所拍摄,不接受转载、剽窃等非本人创作的作品;且拍摄时间为2011年6月以后。彩色与黑白均可。拍摄作品利用数字手段改变拍摄原貌或数码合成、特效,视为无效。
(二)参赛作品须为大赛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未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的原创作品。
(三)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四)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违反本届比赛其他相关规定的。
七、报名参赛
1.参赛选手将作品统一提交后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并选送10-20件(组)作品参加全省决赛。参赛者在每一类别仅能提交一件作品,但可以参加多个类别的比赛。参赛者须为每件作品单独填交报名表。
2、参赛者填交报名表,视为接受本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3、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
4、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
八、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根据报名和比赛的实际需要设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若干, 占各组别参赛总作品数的3% 、9%、18%和20%。
2.表彰办法。对获奖个人和单位授予证书或奖牌;证书及奖牌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九、作品授权:
参加本大赛的所有作品必须同意授权主办方拥有将相关作品用于展览、展演、出版(优秀作品集以及优秀作品光碟)等赛事本身推广的非赢利性使用方面的权利。以上授权,在参赛者签署报名表时即可生效,并且不可收回。
大赛主办方有权在大赛实施过程中对大赛有关事项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如有疑问,请联系组织部部长黎妙芳15989062183/622183
“幸福广东,随拍印记”微摄影(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英文团团学组织部
2011年11月21日